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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堰市太和健康服务有限公司
咨询热线:0719-8882228、888777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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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和·和众养老会所长者入住须知

非常感谢您和您的家属选择太和·和众养老会所,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。为了使长者安享晚年生活,特制定此须知:

一、入院条件

(一)入住长者能适应集体生活,自愿且家属同意。

(二)入住长者需有身份证明,且其担保人(指亲属或单位负责人)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。

(三)长者及其监护人应熟知入住协议及会所各项规章制度,规范自身言行举止,严格遵守并履行其权利与义务。

(四)为了给入住长者提供安全、舒适、温馨、健康的生活环境,我们不能接收患以下疾病的长者:

1) 精神方面疾病,包括:精神分裂症、严重抑郁症、有自杀倾向、有狂躁/焦虑症状或攻击性行为等;

2) 传染性疾病,包括但不限于:肝炎、肺结核等;

3) 皮肤病;

4) 疾病处于急性期或不稳定期;

5) 感染性伤口或Ⅳ期以上压疮,须进行综合治疗的。

6) 处于器官衰竭期,且家属无临终关怀意愿者的高龄长者。

二、入住时请备妥下列资料

(一)入住长者

1)能证明身份的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医保卡等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二份。

2) 三甲以上医院体检报告或者3月内出院小结,体检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:

a)胸透(排除肺结核);

b)血常规、血生化、肾、肝功能、糖化转红蛋白;

c)心脏彩超;

d)血糖、血压、血脂;

e)精神科开具的证明;

f)皮肤科开具的证明;

g)骨密度检查;

h)双膝关节X光拍片;

i)头颅CT

(二)长者家属

身份证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二份。

(三)入住长者每年应至少体检一次,续签合同需按照入住协议再次提交合法有效的体检报告,可根据长者实际情况选择体检项目。

(四)本会所与太和医院体检中心设有绿色通道,定向为入住长者提供体检服务,享受折扣。

三、入住期间护理级别变更

(一)因长者病情变化或其他原因(如各脏器机能衰退、活动能力受限、与护理级别不匹配的特殊要求、认知障碍异常等)需变更护理级别的,由护理部与康复医疗部及时按实际情况综合评定后予以变更;

(二)护理级别变更后,由会所相关负责人向长者及其家属或单位发出《护理级别变更表》的书面通知,如长者家属或单位无法在2天内接收,我们会再次电话告知长者家属或单位;

(三)长者及其家属或单位在收到《护理级别变更表》后,应按变更后护理级别及时缴纳费用,否则无法享受更高级别的服务。

(四)在保证长者入住安全的情况下,如长者及其家属或单位拒不接受实际护理级别服务,则我们将动用保证金补充提高护理级别的差价,保证金使用完毕前三天如长者及家属仍不接受,则劝其退住;

(五)会所实行分区管理,分为自理区,介助区,介护区和全护区,在住长者护理级别变更后,会所有权按照身体实际情况和护理级别调整分区。

(六)完善相关手续后,长者即可享受变更护理级别后对应的服务。

四、协议解除

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长者,已经入住的则劝其退住,协议书即告知之日起自行终止。

1)隐瞒病史者;

2)影响其他入住长者正常生活,且三次劝告后拒不改正者;

3)不按合同规定每月8日以前缴纳当月入住费用,三次催告后仍拒不缴纳者;

4)不遵守会所规章制度者;

5)辱骂或殴打护理员或工作人员者;

五、其它注意事项

(一)请自备换洗衣物、洗漱用品、生活用品(脸盆、防滑鞋及防滑拖鞋、毛巾、肥皂、洗衣粉、卫生纸等)。

(二)入住长者请不要携带超过人民币200元限额的现金或首饰等贵重物品;若有需要建议托管,以防遗失与纠纷,如私自携带进入后丢失,由携带人自行承担责任,本会所概不负责。

六、入住长者饮食管理

(一)本会所由营养专家按膳食宝塔调配健康营养餐,符合各类长者营养需求,每周更换菜谱。

(二)入住长者一律统一供餐,不可私自在房间内烹煮食物。

(三)为保障入住长者身体健康,入住长者不得私自将食物带回房间食用,如长者或家属食用自带食物出现不良症状,由长者及其家属自行承担责任

七、居住环境维护

(一)请勿随意乱丢垃圾、吐痰。

(二)请勿践踏草皮、损坏花草树木。

(三)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或播放音乐,

(四)为保证长者的睡眠与健康,会所于晚9点至10点将统一关闭电视机。

八、居住安全与空间使用注意事项

(一)不得随意携带并使用微波炉、电饭锅、榨汁机、烧水壶、大功率冰箱、电热毯、电炉、热得快等耗电用品,房间内禁止私自搭线。

(二)个人用品不得放置到他人空间或公共空间。

(三)入住长者需在规定时间就寝,午休或晚间10点以后,禁止互相串门或留宿。

(四)非特殊情况,亲属不得在本会所过夜。

九、公共设施设备使用规定

(一)禁止长时间独占公共设施设备,以免影响他人使用。

(二)爱护公物、节约用水、用电。若损坏公共设施设备,须照价赔偿。

十、外出规定

(一)入住长者外出或返家均须向工作人员办理请假手续,注明返回时间并按时返回。若返回时间延误,须电话告知值班人员。

(二)已外出的入住长者,在外发生的一切行为与后果均由入住长者及亲属自行承担,与本会所无关。

十一、访客来访规定

(一)访客需在规定时间内探视,并由警卫室和各护理单元同时登记。

(二)未经许可,访客不得擅入其他长者房间。

(三)访客请勿私自携带烟酒或影响长者健康的食物给入住长者。

十二、诊疗相关服务

(一)护理员定期为入住长者测量生命体征及血糖等。

(二)入住长者的一般疾病由医院医生诊治,达到住院标准的长者,我们将及时与家属联系,并安排至医院就医。

(三)入住长者的药品,原则上交由护理员统一保管与分发,如有长者要求自己保管,经其本人与家属签字确认后,可由其自己保管。需服用口服药的入住长者,由家属携带医嘱并签署委托服药单后,护理员负责发放,没有医嘱护理员不能提供此服务。入住长者私自服药出现的一切不良后果,会所不予承担。

十三、禁止事宜

(一)本会所全面禁烟、酒;禁止吸毒、恶性赌博、恶意借贷、打架、性骚扰、偷窃等。

(二)禁止将违法物品及危险物品带入本会所,如刀具、棍棒、打火机等。

(三)禁止传播封建迷信及邪教组织。

(四)禁止携带和饲养宠物。

(五)禁止寻衅滋事、挑拨是非,如遇纠纷应及时告知护理员处理。

十四、入住长者必须遵守会所的各项规章制度,配合会所的各项服务管理工作。

温馨提示:望子女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孝道文化,经常来会所看望长者,多满足长者的精神需求,陪伴他们,关心他们,让每一位长者住的安心,让每一位子女感到放心,让每一个家庭和睦舒心。